经典拾光 | 010 使人自由的律法?

经典拾光 | 010 使人自由的律法?

引言

雅各书中有两处提到“使人自由的律法”(雅 1:25、2:12),这个表达方式颇为特别。律法的作用应该是给出规范和限制,如何能够使人得以自由呢?如果一个人被律法管束住了,那如何能称为自由呢?这其中一定有我们没有明白的内涵。

为此,我查考了“自由”这个字,发觉与我们通常的认知确实有不少的出入。

自由人与奴隶

在耶稣的年代(2000年前),奴隶制仍然盛行(参考古典线索关于奴隶的文章)。奴隶的概念是众所周知的。奴隶是归属于主人的,必须顺服主人的安排,这是法律的规定,即制度性的安排。奴隶的生活状态取决于主人对他的态度。所以,奴隶显然是不自由的。
相反,如果一个人不是奴隶,那么他就是自由人的身份。他虽然去为人打工,也只是雇工却并非奴隶。


如果从社会身份的角度看,自由人和奴隶是非常清楚的。但圣经所谈论的“自由”并非是身份问题。即便是在那个奴隶制的年代,保罗已经喊出了"11在此并不分......为奴的、自主的,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内。 (西 3:11)" "13我们不拘是......为奴的,是自主的,都从一位圣灵受洗,成了一个身体,饮于一位圣灵。 (林前 12:13)"

但这里就带来一个问题,如果一个人是奴隶,他要顺服主人的安排,他如何又是自由的呢?显然,自由不是指向外在的是否被约束,那到底是指什么呢?

自由:不作罪的奴仆

我们看一处有趣的对话,看到耶稣如何在另一个层面上讨论自由:

31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:“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门徒;32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”33他们回答说:“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。你怎么说‘你们必得自由’呢?”34耶稣回答说: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。35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;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。36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 (约 8:31-36)

有许多犹太人信了耶稣。耶稣对他们说“你们遵守我的道,才是真门徒。这样做你们也必晓得真理,而真理呢,会让你们得到自由”。听的犹太人就不服了:“我们不是奴隶,你怎么叫我们再得自由呢?“这里就出现了两种自由的。犹太人说的是奴隶和自由人的身份问题,他们不是奴隶,所以也无法重获自由。
耶稣显然在说另一种自由。他说:”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“这句话立马奴仆的定义从社会身份拉到了犯罪与否的层面上了。原来耶稣看怎样的人是奴隶呢?是犯罪的人!只要你还在犯罪,你就是罪的奴隶,那么你就不是自由的。罪的奴隶,是不能够住在神的家里的,除非你脱离了罪。而脱离罪这件事,只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才能做到。所以主耶稣说:“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”

可见真正的自由,并不是外在不被约束,而是脱离了罪,不被罪奴役。

罪的奴役,又是什么意思呢?

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 (罗 6:16)

保罗在这里给出的定义颇为清楚,你顺从罪,那么你就是罪的奴仆。结局就是死。
顺从罪,我们可有体会呢?
举个例子。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,重庆万州二桥一辆22路车公交车突然越过道路中线,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后坠入长江,造成包括司机在内的15人遇难。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?原来当时的公交线路改道,广播和司机都反复提醒,但一名刘姓乘客没有留意,结果错过了下车。她心里非常不满,与司机发生了争执,甚至动手打起来。司机没有把握住方向盘,失去对车的控制,导致车坠下大桥。

我们生活里每天都会发生很多的事情,有些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激发我们里面的负面的东西,比如骄傲,抱怨,愤怒等等。这些就是罪。如果我们顺从这些负面情绪,那么我们就会作出恶事来。虽然,从外在看,不是每件事都会带来例子里的那么恐怖的恶果。但是明确的一点是,一旦你选择顺从心里的罪恶,你就已经成为了罪的奴隶。你成了罪伤人的兵器。或许你察觉不到,但你已经失去了自由。

自由:作义的奴仆

如果我们再看罗 6:16

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 (罗 6:16)

就知道,人其实总是奴仆,要么是罪的奴仆,要么就是义的奴仆。如果作罪的奴仆是不自由的,那么反过来说,作义的奴仆就是自由的。这似乎有点反直觉,怎么作奴仆又是自由的呢?
问题就在于,是作谁的奴仆呢?义的奴仆,也就是作神的奴仆。而神本身的属性决定了他会给人自由。

22但现今,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G1659即自由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 (罗 6:22-23)

当我们脱离了罪,就作了神的奴仆。

16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[雅伟],帕子就几时除去了。17主[雅伟]就是那灵;主[雅伟]的灵在那里,那里就得以自由。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[雅伟]的荣光,好像从镜子里返照,就变成主的形状,荣上加荣,如同从主[雅伟]的灵变成的。 (林后 3:16-18)

主雅伟在哪里,哪里就有自由。所以,那些属于雅伟的人,就有自由。


圣经经常把圣灵比作风,风是最自由的,无拘无束,自由自在。那些顺从圣灵的人,也是最自由的,不被世俗、物质和规条束缚,可以自由生活。

这是怎样的自由?

那这是怎样的自由呢?

可以很自然的想到,拥有这样自由的人可以不犯罪。不知道你怎么看圣经里的罪,你或许觉得自己很难脱离而抱怨神的标准太高。但你是否想过,如果你真的愿意被神带领,你可以脱离罪。那些对人的恶念在你里面消失了,你心里总是充满爱而不是愤怒,充满善意而不是仇恨,你总是帮助人却不求回报。
耶稣基督,显然最明显的标竿。他周游四方,行善治病,最终为了人类(包括杀害他的人)而上了十字架,赎了人的罪。罪始于私欲被挑动,里面的自我如果都能够彻底的放下,那就不再被私欲引导,也自然不会犯罪。一个人能够如此深的放下自己的自我,那是何等的自由呢?这不是那种我行我素的放纵型自由,而是超脱了自我而能够顺从神的自由。


此外,他不再担心规条、律法和自己的生计问题。也就是说不会担心吃了什么,做了什么就得罪了神,引来神的惩罚。也不担心自己明天有没有吃喝住行的供应。他活在神的爱中,心里不担忧,外在也不窘迫。神会用各种方式供应他。保罗说万有都是出于神的,神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,在神的里面我们可以最畅快的享受万物。举个例子:

29耶稣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儿女,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来世不得永生的。” (路 18:29-30)

如果一个人撇下房屋,亲人,那么他会在今生得到百倍的回馈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如果你对神认真,你把你的房屋开放出来给神使用,比如接待其他的弟兄姐妹。当你去到其他地方有需要的时候,神也可以感动那里的弟兄姐妹接待你,那就有房子住了。有位属灵的长辈说他的经历,去到不同地方都有好像家一样的住处。这是不是很自由呢?当然,这不是类似于AirBnB民宿的运营方式,而是神在人生命的工作。不单是住房的问题,而是在神里面的自由。

如何得到这种自由?

首先肯定是处理罪的问题,脱离罪,离不开耶稣基督。

1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 (罗 8:1-4)

是耶稣自己作了我们的赎罪祭,使得我们有了脱离罪的机会。然而我们必须与耶稣基督联合,也就是生命与他一致,效法他,顺从神。这就是在基督里的意思。这样耶稣基督就可以使我们自由:

36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 (约 8:36)

但更重要的是,不要滥用得到的自由:

13弟兄们,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,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。14因为全律法都包在“爱人如己”这一句话之内了。15你们要谨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灭了。 (加 5:13-15)

我们不能滥用自由,否则就会失去自由。而如何确认自己没有滥用自由呢?很明显的一点就是“爱人如己”,所有的律法都包在“爱人如己”了。如果每个人都强调自己所谓的“自由”,却不彼此相爱,那只会“相咬相吞,彼此消灭“。
爱人如己就是律法的核心了。也就是雅各所谓的”至尊的律法“。如果你能做到爱人如己,那么你一定是自由的,而且你一定是幸福的。这就是”使人自由的律法“的意思了。

举个例子,是保罗的例子。林前10:23-33,保罗跟哥林多教会讨论吃拜外邦偶像的祭物的问题。他明确的说,不管是拜什么偶像的祭物其实都没问题的,你只管吃。这就是基督里的自由了。但是他又马上举了个例子,说什么情况下不要吃。就是如果有个弟兄跟你说:”这个肉是拜过偶像的肉哦,你吃了会得罪神哦“。那么你就要停下了。虽然你知道不会得罪神,但是为了弟兄的良心的缘故,你就要停下来不吃了。因为你心里是不在意的,所以你吃了对你没影响,但按照提醒你的弟兄的概念,他是觉得吃拜偶像的肉有问题,但是他会参考你的做法也去吃,那就得罪神了。那你就是坑了你的弟兄了。这可不行。这不符合爱人如己的律法。所以你就说:”好的,那我们都不要吃了“。你在神面前就有这种自由,你也可以放下就不吃了,不影响你。你不会为了这点肉情绪很大或者闷闷不乐,对你毫无影响。反而因为你作了神喜悦的,你保护了你的弟兄,你会得到灵里的喜乐。


这就是基督里的自由的例子了。